鲁网315食品观察丨聊一聊食品检验中的细菌菌群超标
编者按: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鲁网食品频道聚焦半年多的时间里,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监督检验不合格情况通告,将经常出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理归纳,带您一起看懂通告中的那些专业名词。
在食品检验过程当中,主要出现哪些超标问题?以及检验项目超标会对人体造成怎样的影响?从市场监管部门通告的典型案例着手,我们也会和您聊一聊在食品消费时经常遇到的那些“坑”。
鲁网3月15日讯 大肠菌群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最初作为肠道致病菌而被用于水质检验。如今已被许多国家广泛用作食品卫生质量检验的指示菌。市场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抽检时,检验项目里主要包含大肠菌群、霉菌以及其它致病菌等。
大肠菌群在细菌检验超标的项目常常出现。作为卫生细菌领域的用语,它不单独代表某一个或某一属细菌,而指的是具有某些特性的一组与粪便污染有关的细菌,一般认为该菌群细菌可包括大肠埃希氏菌、柠檬酸杆菌、产气克雷伯氏菌和阴沟肠杆菌等。大肠菌群值超过相关标准所规定的限量值,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食物大肠菌群超标则意味着潜伏着食物中毒和流行病的威胁。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急性中毒、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除大肠菌群外,其它细菌超标的通常原因可能是生产时卫生控制不到位、消毒灭菌不彻底等。细菌超标会破坏食品营养成分、失去食用价值,加速食品腐败变质,易引起腹泻、损伤肝脏,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的健康风险。
2020年10月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由潍坊市潍坊郑王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溪歌山泉水,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11月16日,潍坊郑王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溪歌山泉水再次被检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由青岛市青岛良茂凯悦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鹿角巷饮品石家庄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乌龙牛乳茶(奶茶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1年1月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由烟台市味之缘(烟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苹果脆,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