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15食品观察丨聊一聊食品检验中的金属超标
编者按: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鲁网食品频道聚焦半年多的时间里,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监督检验不合格情况通告,将经常出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理归纳,带您一起看懂通告中的那些专业名词。
在食品检验过程当中,主要出现哪些超标问题?以及检验项目超标会对人体造成怎样的影响?从市场监管部门通告的典型案例着手,我们也会和您聊一聊在食品消费时经常遇到的那些“坑”。
鲁网3月15日讯 提起食品检验中的金属超标,主要的不合格项目多为重金属超标。重金属通常指的是比重大于5的金属,对人体产生的影响是缓慢且长期的。一旦进入人体后,代谢十分困难,往往具有蓄积性。例如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食品,会影响神经系统、智力发育等,危害人体健康;长期食用镉超标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不止重金属,长期食用铝超标食品,也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而铝并非重金属,也需要引起消费者重视。食品中金属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格,使用了金属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由生产设备迁移带入食品,导致食品金属含量超标。
2020年9月1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由滨州市山东九海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即食海蜇,经滨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九海水产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021年1月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由胶州市洋河商场销售的标称为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酱,经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春明调味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021年1月2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由济宁市任城区佰美联华靳庄加盟店销售的标称为微山神武莲花湖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