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餐浪费还能免单,反浪费的“执行短板”怎么补?
据2月21日北京日报客户端报道,近日,一段“服务员提醒避免点餐浪费被骂”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涉事的北京某餐厅发布声明称,由于服务员多次劝导让顾客感到不适,餐厅当时已为顾客免单,并对当事服务员颁发了“安慰奖”。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新闻中的顾客是一对青年男女,按照该餐厅菜品的量,一般而言,两人花300元左右便能吃饱吃好,然而他们点了1000多元饭菜,一些菜基本没有动过,面对服务员的多次劝阻他们拍桌子怒斥“多管闲事”。
《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设立劝导员,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取餐,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进行提醒、劝导;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并且拟针对餐饮浪费者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
可见,制止顾客餐饮浪费,是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而非“多管闲事”或者“骚扰顾客”。在多卖多盈利的商业场,当事服务员积极践行节约风尚和要求,精神、勇气值得肯定。商家褒奖受委屈的服务员合情合理,但对浪费者予以免单,令人不解,难道说“会哭的孩子”就得“有奶吃”?谁闹谁有理?
商家的做法是以和为贵,但这种委曲求全的做法,其实是向讲排场、搞浪费的消费者让步。如此,怎能撼动餐饮浪费陋习?“顾客就是上帝”没有问题,但面对“上帝”也要有原则和底线,不能一味惯着。
上述事件虽是个别,但其反映出的问题值得警惕、深思。时下,制止餐饮浪费方面的立法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制度建立之后,执行就成了关键。餐饮经营者有制止浪费的责任,但如果在提醒、劝阻等措施失效的情况下,还有没有较真、“硬刚”的动力和能力?当保障消费者就餐体验和制止餐饮浪费发生冲突时,餐饮经营者该何去何从?
针对这样的难题,相关部门应未雨绸缪,有所应对,让监督者多一些底气,让浪费者多一分约束。
陈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