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冬眠”的饭碗
2020年,山西省晋城市在4个县的8个乡镇开展了撂荒地恢复生产的试点工作。在“政府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主导”的路径推动下,8个乡镇实现10515亩沉睡的撂荒地恢复生产,并且探索建立起遏制土地非农化、非粮化趋势的长效机制。
谁投资谁受益
2020年春季,沁水县郑庄镇南大村经过摸排和实地查看共统计撂荒地613亩,其中农户承包地120亩。该县富景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该村签订协议后,由合作社垫资复垦开发,并负责后期管理运营,3年内收益归企业,冲抵前期开发投入。
与南大村相同,在撂荒地恢复生产的试点工作中,郑庄镇全镇采取了“谁投资谁受益”、统一招标的方式进行撂荒地复耕招租,将复耕地先行集中流转,鼓励种粮大户或者专业合作社进行投资复耕。由投资人自行土地整修,达到复耕要求后,优先种植粮食作物。
在新复耕的头3年,投资主体不支付流转费用,第4年起投资主体按照市场价支付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费用。
泽州县川底镇采取的也是这一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将撂荒地委托给泽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复耕开发利用。该公司出资150万元购买挖掘机、农用机械,先后对撂荒地块完成道路开拓、土地平整、梯田改造、除草深耕等,恢复原有撂荒地的种植条件,形成了连片可机械化操作地块,增加了原有土地面积。通过耗资近300万元的改造,4个村1662亩撂荒地完成复耕。
2020年,沁水县撂荒地恢复种植2676亩。其中,龙港镇种植粮食作物、连翘1205亩;郑庄镇种植花椒、连翘1471亩。泽州县恢复种植3357亩。其中,晋庙铺镇种植小麦、玉米、蔬菜、中药材等1695亩;川底乡种植连翘1662亩。
你复垦我补贴
2020年,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在牵头撂荒地恢复生产试点工作时,确定了每个乡镇不少于1000亩复产面积任务,要求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晋城市不仅在市级层面成立了撂荒地恢复生产领导组,各试点县、乡也大都成立了领导组,出台了撂荒地治理的政策措施。该市还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市县乡三级“三农”考核范围,考核分数为0.5分,压实了各试点县乡(镇)的责任。
阳城县采取了撂荒地复垦与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相结合,利用连翘返青早、具有抑制山火发生的特点,山地梯田全部种植连翘,县财政设立了隔离带建设专项资金,每亩地补助200元至300元。
陵川县建立了撂荒地恢复专项资金,每亩补助200元至300元不等,以此来提高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对撂荒地恢复生产的积极性。
泽州县川底镇也加大了资金保障,各村撂荒地复耕工作经镇农科站验收后,按照每亩1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种植大户、合作社或村集体复耕撂荒地面积超过100亩的,每亩按200元进行补助;超过200亩的每亩按300元进行补助;最高每亩补助标准500元。
据介绍,阳城县实现撂荒地恢复种植2059亩。其中,东冶镇种植核桃、花椒、连翘等1039.81亩,地埂栽植山茱萸1.04万株;横河镇种植连翘、紫苏等1019.27亩。陵川县恢复种植2023亩。其中,夺火乡种植连翘1003亩;六泉乡种植党参1020亩。
依托试点工作,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掌握了土地形成撂荒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移民搬迁的无人村距离村庄较远,山路崎岖、交通不便,土地贫瘠、产量低、回报小;另一方面,地块狭小的空心村不宜机耕、劳动强度大,投入产出倒挂,种地与务工经商收入差距明显,导致青壮年劳动力弃农务工。
同开发同受益
农民是土地的承包者,由于撂荒地土地贫瘠,农民自主开发的意愿不强。如何提高农民参与度,增强农民获得感,既是撂荒地恢复生产的出发点,也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难点和痛点。
晋城市在试点工作中,普遍采取的办法是,在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撂荒地开发复垦时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土地经营权的让渡和转让,乡镇统一负责复垦复种,3年期内管护责任和收益归村集体或开发者。
3年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愿意种植的,作为责任田返还;农民不愿或没能力种植的,土地流转给村集体或后续管护经营者,根据立地条件,每亩每年补偿20元至200元不等。农民可安心继续在城里务工就业,还能每年享受经营权转让的收益。
陵川县夺火乡边远山区的土地,采用的是3年管护期后,农户享有土地流转收益之外,种地的各种政策性补贴也归农户。
泽州县采取的方式有3种:一是撂荒地流转。对成片撂荒地,农户通过转包、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由大户、合作社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二是代种代管。对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又无力耕种的农户,在承包关系不变的情况下,由村委会统一种植,并合理确定农户与村集体的利益分配。三是引导农户自行对零星荒地复耕。
撂荒地在新的体制机制下,焕发出新的活力,不仅扩大了粮食种植面积、助推了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的发展,还通过平整土地、修边打塄,田间地边种植连翘、麻仁等小灌木经济作物,起到了蓄水保土、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有效遏制住了土地非农化、非粮化趋势,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据了解,晋城市2021年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采取财政支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撂荒地复垦生产、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和引导撂荒地有序流转推进撂荒地复垦生产等政策措施,全面铺开撂荒地恢复生产工作,利用5年时间实现全市撂荒地复耕率达到80%以上。(吴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