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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却未定期核酸检测 汉堡王被责令停业整顿

2021-12-23 15:44:5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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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12月23日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了存在“八不”行为的20家食品经营者,违规行为包括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未进行定期核酸检测等,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罚。公示显示,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分公司并未按照规定,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进行定期核酸检测,存在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

  今年1月12日,山东召开了全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从事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定期核酸检测措施,各级要将相关人员纳入定期核酸检测范围,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遏制因物品进口引发的疫情传播。对于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企查查进行查询,记者发现全国汉堡王门店受到的行政处罚已经超过了200条。今年以来,各地监管部门对汉堡王旗下各门店的行政处罚也达到50条之多,处罚原因涉及销售过期食品、油烟污染大气、未经消防检查擅自营业、未建立管理台账等等,违法事实可谓五花八门。

  2021年10月9日,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公示的东环监察罚字〔2021〕第91号行政处罚显示: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四十条分公司,经调查发现电烤炉和烤箱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经过油烟净化处理,油烟直接向大气排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其作出责令三日内改正,并处以罚款7000元的处罚。

  2021年9月17日,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宝市市监处〔2020〕13号行政处罚显示: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东风路分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涉案食品货值较少,依据《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建议减轻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没收面包共140个,即食培根等食品共5袋,并处以罚款30000元的处罚。

  2021年4月16日,济南市槐荫区消防救援大队公示的济消槐〔消〕行罚决字〔2021〕0076号行政处罚显示: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美里路分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门店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消防部门对其作出罚款并暂停营业的处罚。

  2021年1月26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公示的京丰卢沟桥街道罚字〔2021〕0034号行政处罚显示:1月20日19时30分,执法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成路分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大成路8号1层F1-16号商铺门前设置了“燃烧经典原汁原味”等内容的宣传品。经查,该单位设置的宣传品并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街道办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汉堡王是全球大型连锁快餐企业,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及地区经营超过17000家门店。截止2020年6月,汉堡王在中国国内的门店数量总共有1300余家,此次涉事门店于2018年8月在青岛崂山成立,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出版物零售等。(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李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