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典型案例 金日冰糖燕窝再因过度包装被通报
鲁网·泰山财经4月28日讯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选取了2021年以来查办的部分商品过度包装执法典型案例,向社会予以公布。其中,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澄浏店2020年9月销售金日牌冰糖燕窝饮品(70ml×6 瓶)经检验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属于过度包装商品。
通告显示,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澄浏店2020年9月销售金日牌冰糖燕窝饮品(70ml×6 瓶)属于过度包装商品,9月22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改正。其后,该单位提交了整改说明,对不合格商品予以下架停售并装箱封存,退回厂家处理。但该单位10月27日再次上架销售上述金日牌冰糖燕窝饮品(70ml×6 瓶)。
经嘉定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上架商品包装空隙率项目均不合格,仍属于过度包装商品。该单位未依法履行对商品包装进行查验或要求供应商提供商品包装符合标准证明的义务,2021年4月2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同时约谈了金日牌冰糖燕窝生产企业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这已不是金日制药首次出现过度包装的情况。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4月,上海市发布2020年保健食品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结果,抽查了56批次产品,经检验9批次不合格,其中含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4批次,分别为金日牌媛雪口服液(8瓶×70mL、2019-08-08)、金日牌美国洋参胶囊(10盒×12粒×0.5g、2019-07-04)、金日牌灵芝氨基酸口服液(6瓶×100ml、2019-11-02)、金日牌西洋参含片(10盒×12片×0.6g、2019-11-07)。2018年,金日牌蛹虫草燕窝饮品也曾因包装空隙率不合格被罚款2880元。
公开资料显示,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隶属香港金日投资(集团),金日集团在厦门、福州、漳州等地开设了生产基地,现有员工近万人,设立了30多个省级办事处,下属100余个分支机构。集团旗下设有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厦门金盛药业有限公司、厦门金日尚品贸易有限公司、金日禾野(厦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子公司,是一家集制药、医疗、金融、贸易、房地产为一体的多元化集团公司。(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