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都食品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被罚近7万 回应称添加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鲁网·泰山财经4月29日讯 记者日前从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济南圣都食品公司因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罚款69000元。
公示显示,根据济市中市监综食罚字(2021)25号,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罚:处罚款陆万玖仟元整(69000.00元),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工具、设备等物品不予没收。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即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此前有食品专家在接受大河报采访时表示,食品添加剂本身是安全的,一般不会产生毒害性。然而,须知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是相对的,“剂量决定毒性”。如果超安全限量和规定范围,食品添加剂也可能变成有毒物,从而对人体产生危害。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其危害可能是长期的、潜在的,甚至是当前技术条件下无法检测的,消费者往往难以举证,若放任此种具有潜在危害性的行为,将给食品安全留下隐患。
记者针对此事致电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圣都食品一位邱姓副总经理总告诉记者,本次抽检出来的产品是2020年12月份生产的订单,属于包装产品,大约有100袋,订货商当时都已经取走。“订单产品和日常散装销售的产品不是一个销售渠道,出现这个情况也比较意外。可能是在食品添加剂添加过程中,搅拌操作不够均匀,导致部分产品可能添加剂超标。”邱总表示,企业将反思这种行为,继续提升产品的质量。
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安徽阜阳颍上县市场监管局发布《稽查大队食药案件信息公示表》,其中标注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帝来”金典三文治依据Q/01JSD0005S-2016标准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标准值为≤50000CFU/g,检测结果为1900000CFU/g。
原市中区食药监管局发布(济市中)食药监食罚〔2017〕0205号显示,没收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所得8元并处罚款50000元;责令停产停业。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的处罚。
2016年,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检出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1批次“金帝来”烤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2017年1月13日,原市中区食药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对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了没收该批次142袋不合格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0.08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官方资料显示,济南圣都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是中国低温肉制品行业的前二十强企业、山东的大型专业熟食深加工企业,先后获得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山东十佳连锁名店、2010最具投资价值企业,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济南名牌、中国著名品牌、全国肉食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主要生产宝肚、烤肠、火腿、卷肘、烤肉、鸭胸、鸭卷、酱卤制品等系列低温肉制品。(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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