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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航水产品生产的鲜脆海蜇不合格 防腐剂超标十余倍

2022-06-14 08:58:2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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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6月13日讯 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水产制品等20大类食品88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13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标称为昌邑市富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海航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脆海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存在防腐剂超标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在通告中指出,由李沧区客好世纪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昌邑市富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海航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脆海蜇(盐渍海蜇)(生产日期/批号:2022/1/19,规格型号:1.4kg(280克×5袋)/箱),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在《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中指出,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但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预制水产品(半成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但该批次鲜脆海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含量为0.848g/kg,超标11倍左右。

  据了解,其他盐渍水产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海航水产品有限公司旗下七星花丝即食海蜇、黄金凤爪即食海蜇均曾被抽检检出不合格情况。2019年,该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海蜇86袋、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该公司又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滨州市沾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8500元、没收违法所得3982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山东海航水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经营范围包括水产品、冷冻食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张佳伟
新闻关键词:富惠食品